一、上海限购政策
1、单身人士
(1)如果你是非沪籍人士,被限购无法买房;如果你是沪籍人士,并且名下已经有房,被限购无法再买房;当你单身的时候,上海户口很重要,如何落户?
根据最新政策,在上海外环外区域(崇明区除外)、奉贤新城、青浦新城、金山核心区、自贸临港新片区,非沪籍单身也有买房资格,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普通商品房一套。
(2)如果你是沪籍人士,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前共同共有住房数大于等于3套,同样被限购,如果少于等于2套,还可以再买一套房子。
2、已婚人士
(1)如果你是非沪籍人士,必须连续缴纳至少5年的社保或个税才有资格买房;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沪籍人士,可以购买首套房,但是第二套房需要提供5年社保或个税证明;鲁申君注:根据最新政策,在奉贤新城、青浦新城、金山核心区、自贸临港新片区购房,可以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要求。
(3)夫妻双方都是沪籍人士,并且夫妻双方各自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前住房数少于等于2套,则可以再购买2套,如果拥有3套,则可以再购买1套。
已婚人士相对来说买房要容易一些,但是非沪籍人士也必须提供连续5年或3年的社保证明,而已婚沪籍人士首套房就没有限制了。当然,为了防止某些人炒房,对于家庭拥有的住房数量也做了相应的限制。
二、上海贷款、契税政策
1、商业贷款政策
(1)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3)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的首付比例为20%;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2)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自12月15日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和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我市普通住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注:取消了价格限制,原来每套标准是:内环内低于450万,内环与外环之间低于310万,外环外低于230万。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自12月15日起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是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二是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同时,为支持推进“五个新城”和南北转型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